虽然我不懂写作,但是我隐约能理解这个编辑是什么意思,所以建议你去读以下几本作品:
废名《花红山》
汪曾祺《小学校的钟声》《大淖记事》
路翎《财主底儿女们》
孙甘露《请女人猜谜》
莫言《檀香刑》
金宇澄《繁花》
应该就能理解这个编辑说的“通篇纯白话还是不能被认可的”
某种程度上,所谓的“纯文学”(我真的不喜欢这个破词)的语言,就是“折磨”语词,破碎、夸张、延宕、凝缩,我不能简单地称之为“不说人话”,按照什克洛夫斯基的说法叫“陌生化”,写出来的句子你看得懂,但是看着累,要用很长时间去琢磨到底他想说啥,还能让你咂摸出滋味来
通常来说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我们会称之为“文体家”
我举个栗子:
汪曾祺《小学校的钟声》的开头,这是他25岁时的作品
瓶花收拾起台布上细碎的影子。瓷瓶没有反光,温润而寂静,如一个人的品德。瓷瓶此刻比它抱着的水要略微凉些。窗帘因为暮色浑染,沉沉静垂。我可以开灯。开开灯,灯光下的花另是一个颜色。开灯后,灯光下的香气会不会变样子?可做的事好像都已做过了,我望望两只手,我该如何处置这个?我把它藏在头发里么?我的头发里保存有各种气味,自然它必也吸取了一点花香。我的头发,黑的和白的。每一游尘都带一点香。我洗我的头发,我洗头发时也看见这瓶花。
这整段,从情节推进的意义上来看,那就是没有推进,但是读起来并不觉得厌烦,看到一些奇妙的比喻,像“瓷瓶此刻比它抱着的水”,这个“抱着”就很值得回味。还有“灯光下的香气会不会变样子”,一个奇妙的想法。这些细节,各种各样的细节,某种意义上是比你的故事本身更重要的,我愿意称之为小说的质地
安敏成在《现实主义的限制》里,提到了一些非常有意思的观点
因为无论现实主义小说对事件的描述怎样因袭惯例,捕捉并传达某种独异的、不可重复的生活片段,这一文本追求所起的作用依然很重要:文本的合法性由此被交付给了外部世界,因而意义框架仿佛不是来自文本,它们本身就蕴涵在世界之中。
包容那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是现实主义内容的特殊性得以表达的一种方式,它带来了描写的细腻丰富,但似乎对训诫性主题无甚贡献。
以《阿Q正传》一段为例
加以进了几回城,阿Q自然更自负,然而他又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他想:这是错的,可笑!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他想:这也是错的,可笑!然而未庄人真是不见世面的可笑的乡下人呵,他们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
只从情节推进入手,在第一个“他想:这是错的,可笑!”那里,就可以结束了,那么最后“未庄人真是不见世面的可笑的乡下人呵”这句,意义又在哪里?如果没有这一句,阿Q只是单纯的囿于成见,以己度人,有了这一句,阿Q的这种“自负”就凸显出来,他不只是鄙薄城里人,他还自以为进了城见识高可以鄙薄未庄人
就在《阿Q正传》里,这种看似是“闲笔”的描写非常非常多,它们好像和本段想要传达的主题并无很大关系,但正是有了这些,小说的质地才得以丰富
我读了你的小说,你的小说很大程度上就是缺乏这种“细节”,这种“质地”,你的故事太“干净”,太“简洁”,语言太“流畅”,这反倒不完全是件好事
顺便说一句,“文学性”这个概念,罗曼·雅各布森搞出来的时候,就有不小的争议。关于文学性的讨论都可以写一本书出来,也没必要太纠结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