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景区运营管理具体工作内容
一是可持续发展理念;二是关注游客的体验需求;三是为游客提供完整的服务
2. 景区运营管理应包含哪几大方面?
1、旅游吸引力方面
一个旅游景区,如果没有吸引力,就谈不上发展,桂林的漓江峰丛地貌、九寨沟的奇幻水景等独特的大自然景观,就是这些景区的吸引力。没有吸引力,不打造吸引核,就不能形成旅游的基础,所以做旅游首先要形成吸引力和吸引核。吸引力打造的关键在于其精准的定位,这要求对资源、文化和市场等要有深度的认知,能主导整个游憩过程。
1)游线的组织设计
旅游产品的游线是组织游览的过程,同时也是让整个游览能达到预期效果的过程,因此游线的组织设计非常重要。在游线设计中有一个关键的技巧――旅游心电图。比如登山,整个游览过程短则一个小时,长则一天,原则上说一般游览过程每15分钟应该让游客有兴奋点,30分钟要有较大的兴奋点,1小时一定要有休息区并配有相应的消费品,由此形成整个游览过程丰富有趣。旅游就像剧本,旅游的规划设计实际上是编辑剧本,整个剧本要设计的跌荡起伏才具有吸引力。
2)旅游景点设计
旅游景点设计的关键是让游客更有效的观赏游览并参与体验,比如在溪谷旁边修一条栈道,穿越溪谷看到的溪流和远观溪流的感受完全不一样,设计中要将人和溪水的关系做好,既要形成人与自然的互动呼应,让游客能参与体验,又不破坏自然环境,还要凸显自然价值,在最好的位置感受溪水的生命力,让这种自然美景带来身心愉悦。
3)游乐设计
无论是自然观光的景点,还是文化遗存类景点,或者是全新创造的景点,游乐性都至关重要,旅游者越来越注重参与和互动,纯观光的景区很难吸引游客停留!游乐设施设备目前已经发展的非常好,从机动、光电到现在的数码游乐不断的升级。无论鬼屋探险,还是天空漫游,或者其他方式,都可以把各种各样想象的方式做成深度参与的游乐体验,通过创造出在现实中没有的情景和体验过程,给人身心的兴奋感受,创造出巨大的震撼性!
4)休憩节点设计
要在最美丽的地方停留,通过休闲小广场、休闲商街、观光台等方式停下来休息,并在休闲区设有经营商铺,这种设计就构成了休憩节点设计。
5)娱乐设计
娱乐和游乐差异较小,但游乐更多体现在互动性的动态结构,娱乐更多体现在文化层面和演艺的方式结构。例如互动性演出、实景演出、篝火晚会式的互动参与、角色扮演的体验性活动等。不少朋友在游览阳朔的时候,一定看过《印象刘三姐》山水实景演出,这种通过高水准的创意创造形成经典,让游客念念不忘的创新,可以形成口碑传播,吸引更多的游客。
2、景观设计方面
旅游项目中的景观,应该具备唯一性和独特性,景观本身应该成为吸引游客的因素,提升旅游区的整体吸引力,而不能仅仅满足功能和一般景观的要求,旅游景观设计要达到与众不同又独特引人的效果。
景观设计不仅包括自然景观设计,还包括文化景观设计,以打造旅游吸引力为需求,通过非常丰富的元素构造景观特色,有效的运用景观符号体现其价值,充分显示其独特性!文化景观设计由文化观光向文化体验设计发展,文化体验景观设计通过运用多种手段及媒介营造一种氛围与情景,让人沉浸其中,享受一系列难忘的经历,它具有互动性、参与性和消费性等特点。主要通过情景化、动感艺术化、互动艺术化及游乐化等方法打造。
3、建筑设计方面
对于旅游特色酒店、游客中心、餐馆和表演剧院等建筑,其设计是建筑设计中的一个专业细分项,必须结合景区吸引力功能、文化表现与标志性、接待功能、集散功能、休闲功能等特殊要求进行设计。在建筑设计中,通过对文化资源的挖掘,将其转化为建筑设计语言,使建筑本身具有鲜活生命力,使独特的外观建筑成为风景,让标志性建筑成为景区极具吸引力的景观。
4、游乐设施设备设计
游乐设施设备设计是一门综合性的技术,包括设备开发设计和设备运用设计。大多数旅游项目,很多设施设备通过包装设计,把现成的技术转化为适用的产品功能,通过旅游方式形成游憩、游线等设计,最后整合成为景区设计的一整套模式。
5、商业模式设计方面
做景区不能只是做景观,一个景区项目最主要的是落实到商业模式设计,没有商业模式这个景区很难进行投资回报。
1)收入模式设计
旅游项目的收入方式,是旅游投资中最重要的环节。研究收入模式,为我们进行旅游产品设计和旅游投资,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工具。旅游收入,可以从旅游收入总和、旅游收入链及旅游收入点的设置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对于旅游项目而言,收入链越长、收入点越多,则收入总和越大。一次出游全部消费的总和,与出游距离、出游时间、旅游景区性质和旅游者类型四大要素相关,游憩方式对旅游收入有决定性影响。对于旅游项目而言,重要的是旅游收入总和及收入结构,收入总额的最大化,收入结构的最优化,是旅游项目成功运营的基础。
2)消费模式设计
景区的购物点的设计主要通过业态进行设计,包括娱乐项目消费、休闲性购物和游乐项目消费等等,通过收入模式设计形成收入结构,通过收入结构才能算出盈利结构,所以收入模式设计是旅游游憩设计产品设计中非常重要的板块。
3)收益项目设计
如景区交通的收益项目,既是交通工具又是游览工具,所有的交通工具都涉及到收费模式。
6、营销模式设计方面
在收入模式设计同时,要进行营销模式设计,包含广告策划、营销渠道策划、口号策划和促销模式策划等,可以通过电视广告、互联网、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等模式进行营销设计,营销设计与景区管理设计可以称之为“软系统设计”。景区的营销必须在有吸引力的核心产品基础上,建立系统、灵活的价格体系,制定宣传推广和终端拉动结合的促销策略,并做好品牌管理,即管理好消费者的认知,同时做好营销与服务多组合的渠道模式。
7、运营管理设计方面
景区的运营管理“设计”,即包含从项目的运筹战略、管理策略到管理实施等运营管理方方面面的筹划,其重点包含项目的投资分析、盈利模式和发展战略,发展的战略导向即各模块管理战略的确认,包括运营执行线路图,即各个运营管理模块体系的搭建,以及运营管理各执行实施方案的制定。
总之,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从吸引力打造,到景观、游憩、建筑设计,再到建造、运营管理等,这一系列过程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架构。
3. 景区运营管理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
工作重点是,维护和维持景区的正常运行。
4. 景区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小红书景区运营方式分以下几步:
1.活跃账号。主要多看多点赞,为后期发布文章做铺垫。确保一个账号是活跃账号,有正常的点赞评论内容。
2.同质化文章。多看景区内容,系统会默认推荐景区推文,可以参考其他人写的景区图文和视频账号,定位了个人喜好
3.发布景区文章,保吃日更。
4.适当推广。
5. 景区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区(以下简称黄山风景区)面积160.6平方公里。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年)确定的黄山区汤口镇、谭家桥镇、三口镇、耿城镇、焦村镇和黄山国有林场中的490平方公里为黄山风景区保护地带(以下简称保护地带)。
第三条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做好黄山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管委会和黄山区人民政府共同做好保护地带的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建设等工作,加强对保护地带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第四条 黄山风景区规划区域均为森林防火区。
下列范围为高火险区:
(一)坟区;
(二)施工工地及生活场所;
(三)登山步道、机动车辆通道、观景台边缘直线距离5米之内。
第五条 管委会根据气候、节气等情况及时公布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期内,黄山风景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野外用火主要包括:
(一)炼山,烧火驱兽,烧灰积肥,烧炭,烧火煤,野炊,上坟烧香,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在野外使用卡式炉,点蜡烛,烧纸钱等;
(三)在规定区域外吸烟,丢弃未熄灭烟头、火柴梗、打火机等。
违反本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内野外用火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管委会应当依法征收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黄山风景区内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具体征收范围、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黄山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生态补偿、环境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以及该范围内财产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损失补偿等。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以补偿金为主,以技术、实物、安排就业岗位等为辅。
生态补偿金通过各级财政、社会资助、门票收入中的资源保护费和收取的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等渠道筹集。
生态补偿金的管理和使用,由管委会商黄山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在黄山风景区因保护管理及工程建设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管委会批准。
临时建设不得使用钢筋混凝土,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建设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黄山风景区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应当在管委会办理取水许可,黄山风景区内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取水除外。
第十条 管委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排污单位、建设施工等工地的环境监管,防止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等生态环境被破坏。
第十一条 黄山风景区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当移出景区处置。
单位与个人应当减少包装物进入黄山风景区。鼓励旅游者自带垃圾下山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 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松材线虫病的普查、宣传、防控和治理。
第十三条 未经检查检疫的土壤、动植物及其制品,不得进入黄山风景区。需要从黄山风景区外调运土壤的,应当在保护地带内调取,具体调运办法由管委会与黄山区人民政府协商制定。
未经检查检疫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做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及损失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黄山风景区严格限制各类建设项目征用或占用林地。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管委会提交生态恢复方案。
第十五条 管委会应当每5年开展一次古树名木、石雕石刻专项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奇峰异石、名泉名瀑、冰川遗迹、植物植被专项普查,完备资源文化档案。
第十六条 管委会应当根据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的需要,对天都峰、莲花峰、始信峰、丹霞峰、狮子峰等重要景点,实行定期封闭轮休。
第十七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古树名木管护,根据实际划定古树名木封闭保护范围,设置标识牌、保护栏、避雷装置等保护设施。
迎客松等特别名贵珍稀的古树名木实行一树一策、专人管护等措施。
受到损害或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管委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救治和复壮措施。
第十八条 黄山风景区实行车辆限行。除经管委会批准的在景区内从事营运车辆外,其他车辆需要进入黄山风景区的,应当经管委会确认或同意后通行,并服从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黄山风景区禁止销售玻璃瓶装啤酒、汤料类方便面和自热式米饭等商品,禁止经营洗衣、桑拿等服务项目。
管委会应当根据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更新禁止销售、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条 黄山风景区倡导文明旅游。
旅游者应当遵守黄山风景区文明旅游公约。不遵守公约的,管委会将其纳入黄山风景区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一条 管委会应当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监测结果,控制资源利用强度。
黄山风景区实行旅游者容量控制,制定限额管理和提前预约制度,适时将景区日最大承载量、旅游者流量调控方案在市人民政府、管委会网站发布。
管委会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气象灾害的预防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情况紧急时,可以临时关闭景区,做好游客疏导工作。
第二十二条 黄山风景区推进使用有效实名证件购买门票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秩序管理。
第二十三条 管委会应当每年在适当时间推出针对不同群体的惠民旅游政策,让公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第二十四条 管委会应当在未开发开放区域入口设置警示牌。
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者,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后求救的,管委会应当及时组织救援。产生的救援费用,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
第二十五条 管委会应当建立野生动物致人身、财产损害的防控、救助、补偿制度,保障旅游者、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六条 携带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区应当提供有效检疫证明。禁止携带大型、烈性犬类等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区。
违反前款规定,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在黄山风景区内放牧,采挖苗木、花、草、竹笋、树根(桩)、果实、药材、食用菌类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等行为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二十八条 旅游者应当在管委会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内使用帐篷等野营设施,并在附近的宾馆、酒店办理登记手续,宾馆酒店提供相应服务。
自备或租用帐篷设施的旅游者应当保持野营设施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禁止抛撒生活垃圾。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在指定区域或规定时间内搭建帐篷的,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抛撒生活垃圾的,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因抢险救灾、环境监测与治理、科学考察、遥感测绘、影视拍摄需要,在黄山风景区内使用超低空无人机的,应当服从管委会的统一管理。
违反前款规定,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黄山风景区内圈占摄影、摄像位置,不得向摄影、摄像的旅游者收取费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