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特点是什么?
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特点有语言的媒介性质,为文学艺术的生成提供了物质符号基础。
作为文学的媒介,语言深刻、全面地影响着文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使文学呈现出有别于其他艺术的间接性、精神性和蕴藉性。
第一,文学的间接性,又可称为非直观性,是指文学具有通过阅读语言符号而间接地在内心唤起形象画面的特性。
第二,文学的精神性是指文学通过语言符号传达人类精神的丰富性和深刻性的特性。
第三,文学的蕴藉性是文学以一定的话语形态去蕴含多重复杂意义,或把多重复杂意义蕴含在一定的话语形态之中,话语蕴藉指文学活动的蕴蓄深厚而又余味深长的语言与意义状况。
二、为什么说文学语言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语言?
日常语言和文学语言的界限是,前者能还原到知觉,后者能还原到情绪。文学语言的创造力,就是由情绪来驱动的。
举个例子,有一句诗是“月光拂动了窗帘”。但如果写成“月光轻颤着窗玻璃”,是不是就觉得有些别扭?从认知语言学来说,这两个句例都涉及到了心理空间的整合。在知觉层面,月光透过窗帘或从窗帘旁经过,风拂动着窗帘,将这两个心理空间整合就能得到“月光拂动了窗帘”。类似地,第二句也能这么解释。
但问题是,从知觉来说,可以任意进行这种整合,而整合结果却须要经过文学审美效果的检验,只有审美效果好的才能算“有创造力的”。而文学审美效果实际是情绪层面的,而不是知觉层面的,是要看这些句子具体能如何激活情绪来让人感受到美好。
但这里,就有疑问了:难道我们不觉得“月光拂动了窗帘”在知觉上也很美么?这种美感,其实是已经将情绪感受成分依附到知觉里时,才能感受到的,不是知觉本身的。也就是说,这里要区分“知觉”本身和“情绪化的知觉”。例如,我们说自己“头晕”时,有时主要是说生理上的知觉的头晕,有时却可能是说由于心绪不佳而有半情绪-半知觉的头晕感。
所以,这种具有创造力的是情绪本身。文学语言是用情绪来感染知觉位置的日常语言而得到的半情绪-半知觉的语言。如果只考虑知觉而不考虑情绪或情绪化知觉,就会出现:好像能创造出各种陌生化的句子搭配,却没法衡量文学美感如何。所以,这里说的“创造力”实际就是文学审美的创造力,而不是任意搭配出新用法的那种创造力。
这里还可以继续说很多,例如,情绪是由爱-恨动因来驱动的,可以被解释为正负面情绪的对抗-拯救:日常的正面情绪>被颠倒为负面恨意情绪>再扭转为拯救式的正面爱意情绪。
这种二元对抗让情绪的衡量有了明确的意义尺度:文学美感要能让人获得一种美好的爱意,要能安抚被恨意所伤害的受伤情绪。这里不涉及具体文学作品是否写到情绪安抚拯救主题,而是说,正面情绪的本质其实就是参照着负面情绪来的,爱的意义要参照着恨的意义才能在哲学上成立。
以及,由爱-恨动因又能继续上升到爱的秩序的道-争夺秩序的理的不同,这又通往两种不同的哲学领域,前者是现象学和儒释道耶等启示哲学,后者是其他西哲的形而上学-政治神学的研究模式。在由情绪上升到道-理之后,文学语言就上升到哲学语言。那就是另一层的创造力了。
三、文学的语言具有独特表现力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字眼儿跳脱,一看就跟吃了芥末一样,流鼻涕出眼泪,回头一想,啊呀妈呀,带味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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