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全县白沙河国有林场
二郎山,景区内有边茶故道、二郎山盘山公路、二郎山隧道景点、门坎山“鸽海”(珙桐林)、黑燕沟石林、聋吧沟瀑布群等 喇叭河,景区内有贝母山岩壁、大峡一线天、喇叭河跌水群等景点。
珍稀动物景观有百牛舔硝、群鹿戏水、雉飞凤舞等各种珍稀飞禽走兽景观;珍稀植物景观有鸽翔林海的供桐林、花团锦簇的杜鹃林、珍稀高雅的“四珍”林等, 红灵山,景区由土地岗、七灵山、红灵山、王母殿、小西天雷音寺等景区组成,10余处庙宇,大小景点60余处,山顶可观云海、云瀑、佛光、海市蜃楼,看日出、日落、欣赏“日月同辉”奇观 白沙河,有“西南锁钥”禁门关、茶马区市遗址、红军大岗山之战遗址、天全烈士陵园、慈朗寺、吉祥寺等景点景型 天全牛膝。
天全香谷米。
天全薇莱。
天全香茹。
天全竹笋:。
天全蕨莱。
天全鹿耳韭。
天全刺龙苞。
天全猕猴桃
2. 天全县白沙河国有林场地址
完全排不上号。二部山海拔3600余千米,在四川就是一普通的山而已。
二郎山风景名胜区是省级风景名胜区,二郎山在天全县境内,距成都172公里,是青衣江、大渡河的分水岭,为自然地理的分界线。景区总面积1600平方公里,包括二郎山、喇叭河、红灵山、白沙河四大景区。各景区环环相连,各具特色,像一颗颗绿色的翡翠,镶嵌在川西旅游大环线上。
3. 白沙镇林业局电话
20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公益诉讼起诉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连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被告连某因破坏122亩生态公益林(含61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被判令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36.4万元。本案系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回顾
此前,浦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连某在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间,先后从他人手中购买浦城县“麻铺”“焦坞垅”“白源”“白沙岗”“大山铺”等五片山场的林木,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滥伐上述五片山场的林木490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61亩,县级生态公益林61亩,造成林木植被严重破坏。因此,连某被浦城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连某滥伐的490亩森林中,122亩生态公益林经林业物证司法鉴定,造成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6.4万元,包括森林水源涵养损失价值32万元,植被破坏导致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损失价值42万元,生物多样化保护损失价值8.2万元,导致碳释放的生态损害价值54.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连某雇佣他人滥伐生态公益林行为侵犯了环境公共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生态服务功能损失136.4万元。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刘斌:
这起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判决,让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被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破坏环境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责任,加大了破坏生态公益林者的违法成本,凸显了法律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南平市位于闽江上游,森林覆盖率达77.99%,是福建省的生态屏障。截至目前,全市已划界定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约836万亩,占全省生态公益林的五分之一左右,其中国家级约601万亩,省级约235万亩。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奎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依法对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提起单独的民事侵权赔偿公益诉讼,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严惩破坏者,
保护南平的绿水青山!
4. 天全县白沙河国有林场在哪
(一)河南省舞钢市二郎山二郎山景区位于舞钢市石漫滩水库南岸,紧邻市区,是石漫滩国家森林公园的主景区之一,景区占地面积 12 平方公里,自然人文景观 42 处,有雄伟壮观的观景台,高耸如云的玉皇金殿,琼浆漫溢的龙王壁瀑布,幽雅静谧的忘忧谷及娱乐休闲的情人岛等四川省天全县二郎山四川省级风景名胜区二郎山在天全县境内,距成都172公里,是青衣江、大渡河的分水岭,为自然地理的分界线。景区总面积1600平方公里,包括二郎山、喇叭河、红灵山、白沙河四大景区。各景区环环相连,各具特色,象一颗颗绿色的翡翠,镶嵌在川西旅游大环线上。风景区具有雄伟、险峻、神奇、韶秀、清幽的原始风貌和独特的藏汉文化交融的历史内涵。陕西省神木县二郎山 二郎山,俗称西山,也称“驼峰山”。位于陕西省榆林神木县城西1公里处。二郎山山势蜿蜒跌宕,巍峨险峻。窟野河、秃尾河会流于山前,雄伟的长城穿行于后。西边沙石相间,一片果林,东面石壁陡峭,松柏挺立。明代正德十三年(1518),武宗皇帝支神木时曾来此山,他观山状如似笔架,所以将此山御之曰:“笔架山”。后来,文人学士来此,有观其貌似驼峰,故多称:“驼峰山”。
5. 白沙林业局的电话是多少
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我县正在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现将我县违法毁林行为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违法占用林地建房或挖塘、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行为;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占用、破坏林地的行为。
二、举报电话:0898-27723290
三、举报邮箱:baishaly@163.com
四、举报地址:白沙县牙叉镇牙叉中路206号政府综合楼4楼县林业局办公室
五、受理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12月31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我县违法毁林行为进行举报。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反映人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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