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瀑布沟水库
第一大水库:白鹤滩水库
白鹤滩水库大坝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六城镇附近的金沙江干流上,大坝坝顶高程834米,坝高289米,水库库容206亿立方米。水库蓄水来自金沙江,蓄的水主要用来发电,年发电量可以达到600亿千瓦时左右,水库蓄水后水流平缓,航运条件改善明显
第二大水库:溪洛渡水库溪洛渡水库大坝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大坝坝顶高程610米,坝高285.5米,水库库容126.7亿立方米。水库蓄水主要用来发电,年均发电量可以达到570亿千瓦时左右。
第三大水库:锦屏一级水库锦屏一级水库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干流下游。大坝坝高305米,库容77.6亿立方米。水库蓄水主要是用来发电,年发电量166亿千瓦时左右。
第四大水库:乌东德水库乌东德水库大坝位于四川省会东县和云南省禄劝县接壤的金沙江干流上,大坝坝顶高程988米,坝高270米,水库库容76亿立方米。水库蓄水主要用来发电,年均发电量可以达到380亿千瓦时左右。
第五大水库:二滩水库
二滩水库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与米易两县交界处的雅砻江下游,大坝坝高240米,水库库容58亿立方米,蓄水主要用来发电,年发电量170亿千瓦时左右。
第六大水库:瀑布沟水库
瀑布沟水库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和凉山州甘洛县境内大渡河干流上,水库大坝坝高250米,库容53.9亿立方米。蓄水主要用来发电,年发电量140亿千瓦时左右
第七大水库:向家坝水库
向家坝水库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与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相邻的的金沙江下游干流上,大坝坝顶高程384米,坝高162米,水库库容51.63亿立方米。水库蓄水主要用来发电,年发电量大约在300亿千瓦时左右。
第八大水库:宝珠寺水库宝珠寺水库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境内嘉陵江的支流白龙江下游,水库大坝坝高132m,水库库容25.5亿立方米。蓄水主要是用来发电,年平均发电量22亿千瓦时左右,除了发电蓄的水还能灌溉农田。
第九大水库:升钟水库升钟水库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升水镇嘉陵江支流西河中游。水库大坝坝高79米,库容13.39亿立方米。水库蓄水主要用来灌溉农田,同时还有防洪,发电,水产养殖的功能。
第十大水库:紫坪铺水库紫坪铺水库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的岷江干流上。水库大坝坝高156米,水库库容11.12亿立方米。水库蓄水主要作用是灌溉农田,以及提供人和牲畜的饮用水。
2. 瀑布沟水库最低水位
瀑布过滤离水面30公分左右。
3. 瀑布沟水库水位查询app
你也许会说:“真的可以呀,用饮水机喝水的人都看得到水往上流。”可是饮水机是利用某种水泵让水往上喷,水本身只会往下流,而不是往上,因为有重力在拉扯。
有一种工具可以让水往上流,那就是“虹吸管”。虹吸管是充满水的管子,两端接着不同的装水容器。如果其中一个容器的水位比较高,水就会从水位较高的容器沿着管子往上流,再沿着管子进入另一个容器。
虹吸管是怎么把水吸上去的?你可以把管中的水想象成绳子,低水位容器里的虹吸管露出水面的部分较长,而且有较多的水,因此水绳子比另一边重。较重的一边垂下来时,管子另一边的水绳子就会往上流进管子。水分子之间的力量让它们聚在一起,使水绳子不至于断裂。
地球表面蒸发的水分变成雨和雪,形成河川和溪水。瀑布的形成也是这个道理。瀑布往下流时,滑落的水具有很大的能量,如果用来推动水车,就可以把那种运动的能量转变成别的能量——电力。我们来假设瀑布底下的水可以自己流回到上面。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我们就有很多方法可以免费制造电力,要多少就有多少,而不必等待雨或雪把水带回瀑布顶端。
要使瀑布的水回到上面,你必须用水泵把水抽上去。如果你有不会浪费能量的完美水泵,用来抽水的电力将会与落下的水制造出来的电力相当。可是完美的水泵是没有的,总会有些能量变成热能而浪费掉。要把水抽回到瀑布顶端,实际上的水泵耗电量会比流下的水制造的电力还多。
4. 瀑布沟水库水位
这没有硬性规定,不同饲养对象,不同过滤模式,出水口结构,高度都是不一样的,简单介绍如下:1、上滤,出水口离水面高度受水位与滤盒位置影响,在一定范围内高低都无所谓,高了对水面冲击大,融入更多溶解氧,但同时噪音增大,另外过高的滤盒位置影响水泵流量。
2、上滤反气举,出水口在水面以下,根据设备长度来算,离水面是负数距离。
5. 瀑布沟水库在哪里
绵阳第一大水库:武都水库;第二大水库:八一水库;第三大水库:鲁班水库,第四大水库:游仙区沉亢水库;
第五大水库:龙滩水库,第六大水库:复兴寺水库;第七大水库:千岛湖水库。
第八大水库:燕儿湖水库,第九大水库:绵阳绵江水库;第十大水库:银花湖水库。
6. 瀑布沟水库大坝
禁止钓鱼。
红旗堰水库,位于涪江以东的塔山镇、龙树镇交界处(塔山镇鹅岭村7社),是魏城河流域骨干中型蓄水工程。
红旗堰水库大坝为6孔净跨10米的浆砌条石连拱坝,倾斜45°,自然形成一道工程景观。大坝主要为坝顶溢流,在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时,可形成10多米高的壮观瀑布。大坝上游有平均100米宽左右的水道,沿岸风景宜人。红旗埝水库二坝800余米,水面开阔、水势平缓。水库大坝下游左岸,有近6亩废旧鱼池;红旗埝水库管理所临近及大坝左岸,有100余亩无争议国有荒地。现红旗埝水库正在进行魏城河流整治项目,具有优越的水利风景区开发基础。
7. 瀑布沟水库水位查询
原神终于不长草了!
这次的新地图制作还是有点水准的,解密也不像之前那么的无聊。
不知道为啥,米哈游竟然把这地图搞成限时的。
既然是限时的,那还等什么,赶紧肝吧。
还记得破破岛上的五个水池嘛,
要根据壁画来调水位。
新地图一共有五幅壁画,都在山下面,找全也有原石拿。
不得不说,这个版本白送的原石确实不少。
按照这个壁画,把每个山上的水池水位都调好。
最后一个岛的水池没有水。
其实是被堵住了,要上山把石头击碎,就会有一道瀑布下来。
水位有三个档次,壁画难看懂的看这个就行。
调完水位之后,到山下踩钢琴键位。
按照这个顺序就行。
奖励是三十个原石(其余可忽略不记)
8. 瀑布沟水库面积
资中的龙江水库在四川排名前10肯定进不去的,
我们来看看四川前十的水库。升钟水库,位于南充市南部县,1977年12月8日动工兴建,1984年下闸蓄水,是一个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旅游等综合效益的大型骨干水利工程。
宝珠寺水库,也称白龙湖,位于川、陕、甘三省结合部,被誉为“西南第一湖”,是一个集湖泊、岛屿、森林、峡谷等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迹为一体的景区。
紫坪铺水库,位于都江堰市,是一个以灌溉、供水为主,结合发电、防洪、旅游等的大型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鲁班水库,又名鲁班湖,是四川省第三大水库,位于绵阳市三台县鲁班镇,修建于70年代初,鲁班水库是四川省著名的名胜风景旅游区。
三岔水库,也称三岔湖,是四川省第二大湖泊,位于成都市简阳市,1975年3月动工修建,由于湖面及周边风景优美,号称“天府明珠”。
继光水库,位于德阳市中江县,库区处于四川盆地腹部丘陵区,是人民渠七期工程的一座骨干囤蓄水工程。
黑龙滩水库,位于眉山市仁寿县,1970年10月开始修建,1986年被审定为四川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被誉为“川西第一海”、“成都后花园”。
瀑布沟水库,因主库区在汉源,又名汉源湖,位于雅安市汉源县,是西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是四川省赛艇、皮划艇培训基地。
大桥水库,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1993年9月8日破土动工,1999年6月19日下闸蓄水,是四川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
武都水库,位于江油市武都镇,2005年11月1日开工建设,2010年12月29日下闸蓄水,是迄今涪江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
9. 瀑布沟水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质遗迹的管理,使其得到有效的保护及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的各类地质遗迹。
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称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 自然遗产 。
第四条 被保护的地质遗迹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挖掘、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
第五条 地质遗迹的保护是环境保护的一部分,应实行“积极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
第六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下,对全国地质遗迹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下,对本辖区内的地质遗迹保护实施监督 管理 。
第二章 地质遗迹的保护内容
第七条 下列地质遗迹应当予以保护:
一、对追溯地质历史具有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层型剖面(含副层型剖面)、生物化石组合带地层剖面,岩性岩相建造剖面及典型地质构造剖面和构造形迹。
二、对地质演化和生物进行具有重要科学文化价值的古人类与 古脊椎动物 、 无脊椎动物 、微体古生物、 古植物 等化石与产地以及重要古生物活动遗迹。
三、具有重大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岩溶、丹霞、黄土、雅丹、花岗岩奇峰、石英砂岩峰林、火山、冰山、陨石、鸣沙、海岸等奇特地质 景观 。
四、具有特殊学科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岩石、矿物、宝玉石及其他典型产地。
五、有独特医疗、保健作用或科学研究价值和温泉、矿泉、矿泥、地下水活动痕迹以及有特殊地质意义的瀑布、湖泊、奇泉。
六、具有科学研究意义的典型地震、地裂、塌陷、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遗迹。
七、需要保护的其他地质遗迹。
第三章 地质遗迹的保护区的建设
第八条 对具有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可建立国家级、省级、县级地质遗迹保护段、地质遗迹保护点或地质公园,以下统称地质遗迹保护区。
第九条 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分级标准:
国家级:
一、能为一个大区域甚至全球演化过程中某一重大地质历史事件或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
二、具有国际或国内大区域地层(构造)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及产地。
三、具有国际或国内典型地学意义的地质景观或现象。
省级:
一、能为区域地质历史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
二、有区域地层(构造)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及产地。
三、在地学分区及分类上,具有代表性或较高历史、文化、旅游价值的地质景观。
县级:
一、在本县的范围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剖面、化石产地。
二、在小区域内具有特色的地质景观或地质现象。
第十条 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申报和审批: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建立,由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地质遗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评审后,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对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册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由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建立,由地质遗迹所在地的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或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县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建立,由地质遗迹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地质遗迹的地质保护区的建立,由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或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提出申请,按照前三款规定的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保护程度的划分:
对保护区内的地质遗迹可分别实施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和三级保护。
一级保护:对国际或国内具有极为罕见和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一级保护,非经批准不得入内。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组织进行参观、科研或国际间交往。
二级保护:对大区域范围内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二级保护。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有组织地进行科研、教学、学术交流及适当的旅游活动。
三级保护:对具一定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三级保护。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组织开展旅游活动。
第四章 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管理
第十二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区发展规划,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由国务院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本辖区内地质遗迹保护区发展规划,经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由同级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及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第十四条 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范围和界限由批准建立该保护区的人民政府确定、埋设固定标志并发布公告。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变更碑石、界标。
第十五条 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管理可采取以下形式:
对独立存在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管理。
对于分布在其它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保护区所在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地质遗迹保护区审批机关提出的保护要求,在原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协助下,对地质遗迹保护区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 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遗迹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管理制度,管理在保护区内从事的各项活动,包括开展有关科研、教学、旅游等活动。
三、对保护的内容进行监测、维护,防止遗迹被破坏和污染。
四、开展地质遗迹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及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影响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它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采集标本和化石。
第十八条 不得在保护区内修建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对已建成并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设施,应限期治理或停业外迁。
第十九条 管理机构可根据地质遗迹的保护程度,批准单位或个人在保护工区范围内从事科研、教学及旅游活动。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应向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机构提交副本存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并责令赔偿损失。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擅自移动和破坏碑石、界标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采集标本化石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和破坏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以及从事科研活动未向管理单位提交研究成果副本的。
第二十一条 对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监守自盗,破坏遗迹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 行政处罚 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 行政复议 和 行政诉讼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地质矿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地方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0. 瀑布沟水库事件
根据2003年7月完成的《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大渡河干流规划河段(下尔呷——铜街子)总装机容量为2340万千瓦,年发电量1123.6亿千瓦时。明确河段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航运。推荐以下尔呷、双江口水电站、猴子岩、长河坝、大岗山、瀑布沟等形成主要梯级格局的3库22级开发方案。
干流梯级电站自上而下依次为:下尔呷水电站、巴拉水电站、达维水电站、卜寺沟水电站、双江口水电站、金川水电站、巴底水电站、丹巴水电站、猴子岩水电站、长河坝水电站、黄金坪水电站、泸定水电站、硬梁包水电站(引水式)、大岗山水电站、龙头石水电站、老鹰岩水电站、瀑布沟水电站、大渡河深溪沟水电站、枕头坝水电站、沙坪水电站、龚嘴水电站(低)、铜街子水电站。
下尔呷水库为规划河段的“龙头”水库,双江口水库为上游控制性水库,瀑布沟水库为下游控制性水库。大渡河干流上已建成的梯级水电站仅有龚嘴和铜街子,总装机132万千瓦,占整个流域技术可开发量的5.5%。大渡河水电开发的潜力巨大,开发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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