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红色文化旅游开发
遵义红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遵义红旅集团”或“红旅集团”),是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大型国有旅游企业。遵义红旅集团以红色文化元素为主题,整合遵义旅游资源,力争三年上市,着力打造成“中国红色旅游航母”。主要经营旅游景区景点开发与投资;旅游产品开发贸易及旅游会展;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地产开发;旅游休闲娱乐投资开发;旅游商品开发及经营;文化产业项目开发及管理;旅游中高端产品开发及运作等项目。遵义红旅集团是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牵头打造的遵义老城红色文化旅游综合体于2014年进入第六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名单。
集团下设遵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旅游资源开发公司、大转折旅行社、劳务有限公司、酒业有限公司、福都运输公司、物管分公司、大转折接待中心等9个分(子)公司,以及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战略发展部、党务监察部、文化宣传部、投(融)资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部、红军街服务中心等10个部门,员工420余名。
2. 红色文化旅游开发情况
红色旅游主要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
红色旅游线路和经典景区,既可以观光赏景,也可以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并使之成为一种文化。
主要红色旅游景点有:北京市天安门广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卢沟桥、宛平城、新文化运动纪念馆、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李大钊烈士陵园、顺义区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唐山市乐亭县李大钊故居和纪念馆;天津市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平津战役纪念馆和盘山烈士陵园。
3. 红色文化开发与发展
红色教育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红色教育是指利用国内外一切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精神,对受教育者进行的以爱国主义为主的思想政治教育。
狭义的红色教育,指教育主体利用中国共产党诞生以后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与建设中形成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精神,对受教育者进行的以爱国主义为主的思想政治教育。
红色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创新途径与有效形式,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感,坚定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意义重大。
4. 红色文化旅游开发对民生影响
1、重走长征路将以每个普通的民众重走长征路为主线,由普通民众亲自采访长征人,亲眼发现长征沿途的新变化,亲身体验和感受长征的艰辛与豪迈。
2、整体构思以重温长征为线索,关注长征沿途地区普通人的生活状态和人生经历,展现当地风土民情、民间文化和民生及社会发展状况,通过该活动进一步促进红色革命区的经济与旅游的发展。
3、通过社会各行业公众领军人物与普通民众的组合参与重走长征路,全社会共同重温这段历史的同时,共同关注人类最自然和本色的奋进精神,并通过活动中相互交流和沟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5. 红色旅游文化发展
红色旅游企业文化的理念就是教育每一个参观者不忘历史,体现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
6. 红色文化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投资立项申请报告
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的原则。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一定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实事求是,着眼当下,放眼未来,通盘考虑。
二、坚持群众参与表达意愿的原则。让群众参与项目遴选工作,充分表达群众意愿,使各项目建设源于群众需求。
三、坚持逐级上报、规范流程的原则。项目申报要从村级上报开始,然后乡(镇)核实核准,最后县级核查立项报批。
四、坚持公示、公告的原则。项目确定后,要在项目实施村、乡(镇)进行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满意度。
五、坚持申报主体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工程的有序申报和顺利实施,负有主体责任。
重点产业
一、特色农产品产业。要结合贫资源优势,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及生产基地。重点扩大树莓、金银花、无公害蔬菜、中药材、食用菌、小杂果、花卉和苗木产业等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积极发展花生、油用牡丹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
二、畜牧养殖产业。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快建设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促进生猪生产集约化、规模化、良种化。大力发展牛羊草食动物养殖,实现秸秆过腹还田的经济环保经营模式。
三、优质粮食产业。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扩大强筋优质专用小麦比重。扩大小麦良种种植面积及供应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种养循环、农牧一体发展模式。推广优质粮食订单生产,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构建产业优势突出的优质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四、设施农业。积极扩大名特优新蔬菜、食用菌生产规模和多肉植物种植规模。运输便利的村重点发展速生绿叶菜类和精细菜类蔬菜生产,运输不便的村重点发展耐贮运的茄果类蔬菜生产;加快完善蔬菜冷链物流网络,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区实施产地预冷工程,大力开发速冻蔬菜、鲜切蔬菜、脱水蔬菜、蔬菜饮料等精深加工产品。
五、乡村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加强乡村风貌和民俗遗产保护,挖掘乡村资源,延伸拓展民俗风情文化,打造特色旅游村。加快乡村旅游产品开发,鼓励发展特色民宿、创意农园、健身运动等旅游项目,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产品。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发展旅游经济。
六、企业带动产业。采取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有带贫能力的企业直接到乡村建设扶贫就业点,积极承接服装加工、速冻食品加工、电子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轻工产业,扩大贫困村就业承载能力。
七、特色加工产业。围绕优势特色加工产业,发挥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重点培育和发展食品加工、服装加工等产业集群。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形成“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将部分加工环节转移至贫困户生产。
八、智慧扶贫与电商流通产业。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围绕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建设县服务中心、乡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及配送综合服务网络,支持村服务点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农资代售、快递代理等服务,推动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生产服务等领域发展,对贫困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办网店给予适当补助和贷款扶持,免费对村服务点和农村网站经营户进行专业培训,扩大农产品和特色商品网上销售渠道。
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深入拓展农业的生态美化、旅游休闲、文化传承、养老、科普教育等功能,积极发展光伏农业、立体农业、庭院农业、信息化农业、智能化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等新型业态,形成产业链条较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的贫困农村发展新格局。
十、光伏扶贫产业。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投融资平台、商业化投资企业、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建设以集中式电站为主,村级电站和户用光伏为辅的光伏扶贫产业体系,以发电收益、土地租金和新增就业等方式为贫困群众提供长期可持续收入,将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带动贫困地区增收的重要途径,共同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申报项目类别及条件
一、产业化扶贫项目指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体,采取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增加收入的项目。
二、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指由贫困村、乡(镇)组织实施的直接扶持2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项目。
三、扶贫就业点建设项目以吸纳贫困劳动力效果明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以及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为主,单个产业扶贫就业点安置贫困就业人数、收入达到一定标准,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
四、贫困人口就业奖补项目单个产业扶贫就业点安置贫困就业人员占用工总数的30%以上,且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人以上;或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5人以上,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
五、冷库建设项目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以上并已发挥产业扶贫效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根据需要建设扶贫产业冷库项目。
六、产业扶贫项目区道路、机井、灌溉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吸纳贫困户达到一定规模、带贫效果明显的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扶贫项目区可以根据带贫情况和实际需要申报道路、机井、灌溉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都需要根据村情及贫困户数,先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再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研究上报各乡(镇)政府。项目申报材料,重点是帮扶贫困户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流程
一、村初选贫困村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主体作用,充分征集群众意见,结合本村实际,确定具体扶贫项目申报方案。初选项目后,书写项目申请和说明材料,填写项目汇总表,报当地乡(镇)政府核实。经乡(镇)专人核实勘验后,由各乡(镇)专职的工作人员对所申报的扶贫项目信息进行汇总,然后经乡(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并对这些项目进行留档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向申报人员做出解释说明,且对该项目不予申报。
二、乡(镇)核实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各乡(镇)要安排专职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召集项目负责人询问详细的项目情况、项目的可行性、项目实施后能够达到的预期效益,以及项目实施的相关应急预案。通过对申报项目全面深入了解后,在乡(镇)扶贫工作会议中,向参会人员汇报项目考察情况。经乡(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初选项目,会后对初选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乡(镇)专职人员汇总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县级部门。
三、县核查县扶贫办专职人员接收到乡(镇)项目申报材料后,检查文字材料是否表述清楚、项目材料是否齐全、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精神,并详细了解乡(镇)申报、审核项目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公示等。待各项核查工作完成后,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留档备案,并留存电子版材料。对于各乡(镇)上报材料不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又未能补齐材料的项目,不予以留档、上报;对于在核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退回乡(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乡(镇)核准针对核查通过的项目,由各乡(镇)主要领导会同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核准,向项目负责人再次核实项目信息。如需信息调整,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所在乡(镇)上报项目调整信息,并做出调整情况说明及调整方案;无需调整的项目,按原上报信息汇总。确保项目信息准确无误。
五、县报批。对于各乡(镇)申报的符合要求的扶贫项目,县扶贫办再进行分类汇总。由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组织进行评审论证。根据项目核查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印发领导小组批复文件,然后在县级媒体上进行项目公告。
申报材料及时限要求
一、项目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编写简要的项目说明材料,包括项目初选过程、项目种类、项目个数、建设内容、项目效益及施工位置图。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后,报主管乡(镇)政府核实。
二、各乡(镇)根据项目申报村的申报材料,参照申报条件,安排专人实地勘验,对本乡(镇)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汇总,以红头文件形式将整套材料上报县扶贫办。内容包括:项目申请、项目说明材料、汇总表格和施工位置图。
三、乡(镇)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7. 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
代表湖南平江县“红、绿、蓝”三色旅游推动老区脱贫致富的故事。
平江起义旧址及纪念馆被列为全国首批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
“绿”是指生态旅游资源,平江位于长江中游城市群“绿心”和长株潭城市群“绿肺”核心区域,全县森林覆盖率65.6%,拥有联合国绿色产业示范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福寿山-汨罗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石牛寨国家地质公园、幕阜山国家森林公园、北罗霄国家森林公园、黄金河国家湿地公园等多张“国字号”生态名片,是全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和全省旅游强县、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十佳县。
蓝色是指文化底蕴也十分深厚。平江是湘楚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自东汉建县至今有1800多年历史。流经平江193公里的汨罗江是一条世界文化名江,承载着“诗祖”屈原和“诗圣”杜甫两位世界文化名人的忠魂与文韵,被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誉为“蓝墨水的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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