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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www.wlogo.net   时间:2023-07-04 08:22   点击:7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深圳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

第一步:进入深圳医保局官网,点击“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登录个人的社会统一账号,也可以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登录

第三步: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申请”,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

二、深圳计划生育办事大厅

方法:

1、搜索深圳卫计委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

2、右侧的【用户登录】按钮,点击进入:

3、首先要点击【立即注册】,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标红的为必填项):

4、注册完成,即可登录进入查询相关信息。

网上查询和办理生育登记步骤如下:

1、生育登记服务网址太长太复杂,只要在搜索栏里输入“某某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字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页就会自动出现。

2、进入卫生和计划生育网页,查看网页的里面的政务公开栏,有些省份的“生育登记服务”栏安排在网页左下面。

3、找到了“生育登记服务”栏目,点击进入“某某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页面。此页面有“首页、申报登记、证件查验、服务指南”等内容。

4、点击申报登记。就会出现“女方信息、男方信息、子女信息、手机号码”等栏目。我们就按照要求把自己的实际情况

三、深圳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哪里

深圳办理计生证明深圳办理计生证明

一、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二、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三、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文章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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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用人员:

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

2、深圳市户籍有非婚生育事实的育龄妇女;

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证明的女性。

(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4.领证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证(准生证)和二孩生育审批表;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4)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的,提供加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公章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此项材料由户籍地社区工作站与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联系取得)。

(5)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6)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以及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1年以上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办理部门: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将材料及登记表交工作站。办事人员核实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个人人事档案委托、公务员招考、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

(二)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

2.节育证明,其中属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未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已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本市市或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复核后换持的“深圳市节育手术证”;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办证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四、深圳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派出所户籍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9点到17点,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日有人值班。不同地区上下班时间略有不同。

如北京派出所:周一至周五9:00-17:00;

深圳派出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广州派出所:周一至周日8:30-12:00,14:00-17:30。

建议在周一到周五到派出所办理业务,可提前咨询派出所。

派出所是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

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公安局户籍处主要工作业务:

1、审核和办理户口准予迁入;

2、居民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

3、办理公民身份证重号、错号纠正;

4、本市人口信息查询、核对、更正纠错;

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本科办理的有关户口业务。

五、深圳市计划生育中心咨询电话

深圳产假天数为178天,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是98天,80天奖励假由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2022年深圳生肓津贴标准可以有下面的标准:现在执行的新标准是2021年10月1日及之后,职工参保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待遇。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深圳产假天数为178天,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是98天,80天奖励假由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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